《时代信报》悍然抄袭本站文章

2008年6月2日 | 分类: 潘大杂谈

  伟大领袖毛主席教导我们:“凡是反动的东西,你不打,他就不倒。这也和扫地一样,扫帚不到,灰尘照例不会自己跑掉。”潘大认为,《时代信报》就是这种反动的东西。《时代信报》6月2日第九版国际深读栏目,全面抄袭了本人5月31日的文章《越南经济面临空前危机》。此外,该报社还抄袭了《华尔街日报中文版》的文章。当然了,你抄《华尔街日报》的文章我不会管,但是你抄我的文章,你就得自个掂量掂量你有这个能量没。本人今天要借网络,强烈谴责《时代信报》以及其责任编辑冯飞、编辑聂亮。本人还要求《时代信报》总编辑牟丰京同志、执行总编江波同志,整顿你们报社的内部管理,对此次抄袭事件的责任人做出严肃处理,并向本人公开道歉。只有这样,贵报才有望重新获得读者的原谅和喜爱。重庆日报报业集团高层也应关注到这个事情,要防止一颗老鼠屎搞坏了一锅汤!

  《时代信报》是一个下作的小报纸

  《时代信报》这个报纸,很下作的。它为了非法获取广告及内容授权收入,无所不用其极,不但抄袭本人的文章,署他人的名,而且抄袭《华尔街日报中文版》的文章,署他人的名。潘大认为,《时代信报》的这种行为极为下作。

  潘大认为,你《时代信报》这种小报纸,就你招的那些低素质的编辑,能写出越南经济的文章来么?我建议你啊,你写不来,也不该抄嘛,更不该把文中的“潘大”全部删掉,然后署别人的名嘛。当然了,你写不出来这些,你可以写写你们重庆的什么张大爷、王太婆的家长里短的事情,我觉得贵报招的这群低素质的编辑,写写这些,还是没有问题的。

  重庆日报报业集团的高层们,你们也该管管这些旗下的报纸了。像《时代信报》这种报纸,它广告拉不来,还到处去给你们惹事,我看啊,该撤职的还是要撤,该调岗的,还是要调。你说你们拿钱去养这么一群脓包,又不能创造收入,有啥意义?

  潘大认为,《时代信报》的采编能力都是很差的,就拿今天(6月2日)的头版来说吧。你明明发的是新华社的通稿,怎么开头是“信报讯”呢?更搞笑的是,怎么末尾又是“据新华社”呢?潘大这里是有很多媒体的朋友的,你他妈在全国同行面前,把脸都丢尽了!

  《时代信报》国际深读版的责任编辑冯飞同志,你怎么能假设你抄了我的文章不会被我发现呢?我建议你的领导把你开了算了,就你这智商,以后还要给你们报社惹事。你今天出的报纸,老子今天中午就能知道你抄了我的,明白吧?

  冯飞同志,老子要是是你领导,老子早把你开了,知道吗?哪个媒体养你这个孙子,都不会划算。

  《时代信报》是麻烦的制造者

  《时代信报》的这种无耻做法,损害了社会成员创新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与党中央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思路背道而驰。

  今年4月,温家宝同志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党和国家的政策导向是非常鲜明的。《时代信报》居然胆敢顶风作案,与国家的政策路线方针背道而驰,这很显然是不正确的。

  《时代信报》的做法还人为的创造了矛盾,不符合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宗旨。

  此外,《时代信报》抄袭《华尔街日报中文版》的行为,也为国际社会的中国知识产权舆论留下了口实。

  由此可见,《时代信报》是麻烦和矛盾的制造者,有觉悟的群众务必主动抵制。

  《时代信报》侵犯了本人的哪些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时代信报》侵犯了本人的以下权利:

  1. 发表权
  2. 署名权
  3. 修改权
  4. 保护作品完整权
  5. 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

  《时代信报》必须公开向本人道歉,并给出相关责任人的处理意见。此外,本人保留其它权利。本人将视贵报的态度做出相应的安排。

  本人授权支持本站的网友转载此文。

点击下载侵权版面

  补充消息(补充于6月2日,晚上20点)

  疑为《时代信报》的员工来本站辱骂本人。这年头,世道变了啊,偷东西的贼的底气反而很足的!

后台评论

  第一:此人IP来自重庆市渝中区,很巧合的是,《时代信报》办公地点也在重庆市渝中区。

  第二:根据Apache日志,此人不是通过搜索引擎来访,也不是在首页点击标题来访,而是直接输入地址(例如在QQ里点击本文地址来访),这部分日志本人一并放出来。我说过,有的人智商很低的,他正在把自己陷入更为被动的局面。

相关日志:

222.183.232.80 222.183.232.80 – - [02/Jun/2008:20:24:12 +0800] “GET /archives/234 HTTP/1.0″ 200 8382 “-” “Mozilla/5.0 (Windows; U; Windows NT 5.1; en-US; rv:1.8.1.14) Gecko/20080404 Firefox/2.0.0.14″

版权警告
  1. danger
    2008年6月2日17:36
    引用 | #1

    严厉谴责无良报纸和编辑,全力支持潘大的维权行为

  2. STFU
    2008年6月2日20:20
    引用 | #2

    说话粗口连篇,果然有耻。你怎知道人家他妈无耻?因为你自己的妈有耻?

  3. Kelven
    2008年6月2日21:28
    引用 | #3

    对《时代信报》的所作所为表示最强烈的谴责,支持潘大诉诸法律途径来解决此事!《时代信报》,如果写不出高水平的文章,又买不起,干脆关门算了?唐唐的重庆日报报业集团,竟然容许这样的赤裸裸的剽窃行为存在,实在是让人很不齿。支持《时代信报》关门整顿!!

  4. Coquille
    2008年6月2日22:17
    引用 | #4

    晕。。时代信报这种,算是正规出版物吗?
    智商低的人,也只好靠抄咯,莫法子捏。。。
    但是如果不道歉不承担责任还无礼谩骂,
    就很该打了。

  5. Yvan
    2008年6月2日22:33
    引用 | #5

    强烈谴责无良报纸,
    严厉打击抄袭行为,
    严重支持潘大维权行为。

    我们会时刻关注,永远站在潘大这边!

  6. huanhuazhe
    2008年6月2日22:39
    引用 | #6

    抄还不好好抄,竟然偷梁换柱,这种做法,是道德极其败坏的,这种做法,要坚决打击到底,不能姑息。

  7. lvlv
    2008年6月2日23:03
    引用 | #7

    谴责抄袭,虽然法律可以捍卫尊严和权益,但是过多纠缠无谓牵扯更多精力,大家都支持panda,消消气算了

  8. ghost600883
    2008年6月2日23:09
    引用 | #8

    法律归法律!骂是应该滴!支持!偷别人的东西就应该好好教育!
    同时也反应了潘大写的文章含金量是很高滴!

  9. breezyvally
    2008年6月3日09:28
    引用 | #9

    支持潘大,无耻的小报纸!!!

  10. 衣食生活
    2008年6月3日10:08
    引用 | #10

    支持潘大声讨!

  11. 胖虎
    2008年6月3日14:28
    引用 | #11

    支持潘大!强烈鄙视STFU!

  12. yeardo
    2008年6月3日16:24
    引用 | #12

    强烈谴责这种无耻行为……

    肯定不是一两回了……

    jbl……

  13. daibingerhu
    2008年6月3日16:45
    引用 | #13

    如果此事系时代信报自己人所为,时代信报应该严肃处理。如果是有人抄袭潘大的文章并投稿,时代信报也应该向作者致歉。支持潘大通过道义谴责甚至法律途径解决此事,但骂人不要太刻薄,也不必为此小事大动肝火。

  14. 潘大
    2008年6月3日17:37
    引用 | #14

    感谢楼上的各位朋友、地震志愿者和有良知的网友的关注和支持。

    对daibingerhu的想法,我想再补充谈一下。

    我有充足的信心和理由认为这是《时代信报》自己搞的鬼。

    任何事物都有自身运行的规律,互联网也不例外。只要有规律可循,就是可以查证的。

    我的文章是5月31日傍晚完成的,6月1日全天关键词“越南经济危机”、“越南危机”在Google排第一位,这也是《时代信报》为什么能找到本文的原因。

    截至6月1日,全球互联网中文内容里面,只有3篇关于此次越南经济危机的文章,分别是本人的、《财经》杂志的和《华尔街日报中文版》的。

    《时代信报》此次做的是整版的专栏,不可能是他人抄袭后投稿,也不可能是约稿。他都不知道越南货币危机这件事情,他怎么会想起搞个整版的专栏呢?这是很令人匪夷所思的问题。

    如果是“别人投稿”,你编辑之前都不知道有这个事情,他都不了解一下背景就确定立刻出整版专栏么?这是不符合常识的。

    如果编辑要上网了解一下背景的话,按当时搜索引擎的排名,排第一位的就是本人的文章。

    第三楼的STFU,就是《时代信报》的编辑。他不是抄我的,事后怎么知道回来看看,并伪装成普通网友发言呢?

    这个小人,他很惶恐的,根据服务器日志显示,他今天又来看了很多次。我估计这个事情,他的上司还不知道呢!这个小人晚上肯定是睡不着觉的。

    还有,明明是新华社的通稿,都能被该报说成所谓“信报讯”。新华社的文章他都敢署他自己的名,他抄我的文章署别人的名,也是完全不奇怪的。

    我的文章,是拥有知识产权的。既然我有“产权”,他拿去牟利就是偷,这很简单的一个道理。你说我骂他“刻薄”,我觉得一点也不“刻薄”,骂骂小偷嘛,是符合社会主流意识形态的,难道还不许骂小偷了么?

  15. 2008年6月3日19:59
    引用 | #15

    打击盗版!!!

  16. 胖虎
    2008年6月3日20:25
    引用 | #16

    骂的好,偷东西的人就该挨骂!

  17. Runner
    2008年6月3日20:41
    引用 | #17

    太痛快了,此低劣报纸潘大一定不能放过!让他赔钱道歉,再滚出媒体圈!

  18. Big314
    2008年6月3日21:45
    引用 | #18

    从前在不良报刊上浪费了很多钱,后来发现只有几家杂志敢说点真话,比如《财经》,但是后来发现敢说真话的杂志往往文章发表的时间都比较“恰到好处”,往往是事后。而且内容也是多方妥协的结果,实质内容往往点到即止,没有深入,也没有后续。

    好在后来有了博客,真正的智慧一个在民间,一个在我们不可企及的中央核心圈。

    的所作所为,既对不起“时代”二字,也对不起“信”这个字,只留下了“报”。名誉价值已经损失了75%。

  19. Robert
    2008年6月3日22:00
    引用 | #19

    想必潘大也是有国外经历的…..
    在国外,这种情况跟小偷完全没有区别…是很丢人的事….只是国内的大环境..哎…

  20. ouyang
    2008年6月4日12:55
    引用 | #20

    这种报纸就算了吧都没人看的

  21. 斗战胜
    2008年6月4日16:01
    引用 | #21

    地方小报关心国际时事的少之又少,没想到这么快就被人抓住了,呵呵。
    竟然还有位跳起来骂人的,强啊。如果真是小报员工,我还是很理解你的,伸手被捉,心里当然苦了。但是跳出来骂人就让人搞不明白了,说你老实么?不太像!想起钱钟书关于“老实人和骗子的痛苦”那句话了。

  22. huyo
    2008年6月4日22:33
    引用 | #22

    怒伤肝……panda消消气…..诉诸法律吧….

  23. 谭司徒
    2008年6月4日23:23
    引用 | #23

    1.潘老师的文章经常被人抄袭,这次居然连报纸都抄袭了,证明潘老师的文章就是好

    2. “时代*报” 做的偷鸡摸狗的行当,很快全行业都知道的了

    3.来潘老师这里还想骂人,真是狗胆包天,自己看着怎么样收场了

    4.”时代*报”想光明正大出名很容易,我建议编辑不要去抄袭,编辑你裸奔重庆一圈效果更好

  24. 胖虎
    2008年6月5日00:00
    引用 | #24

    我觉得潘老师才是真正做学问的人,他把自己的一些研究成果无私的奉贤给大家使我们从中受益,现在这样的人少之又少.所以,对于潘老师的用心良苦和劳动成果,我们每一个人都应该珍惜并且维护才对.

  25. cswnet
    2008年6月5日08:55
    引用 | #25

    抄袭风气太坏了!支持潘大~~

  26. 虎啸中山
    2008年6月5日16:44
    引用 | #26

    能看到潘大的文章很是享受,很受益。有抄袭太可恨了,支持潘大。

  27. 当事者
    2008年6月7日03:27
    引用 | #27

    最近很多媒体朋友打电话来说潘老师的这篇稿子,问我这个当事人的想法。本来不想就这个问题发表我个人的意见,问多了也没有办法回避了。
    我很难接受潘老师对我的辱骂。没有落款就是因为我第一次接触潘老师的稿件,选中了潘老师独特的观点,但是确实没有意识到潘大是个人的名字,所以我署名尽量靠近这个潘大。这是我失误的地方。
    至于抄袭,这点是我不能认同的地方,作为编辑我没有必要抄袭任何稿件,这既违背我做人的原则也不是我的风格。如果关注时代信报国际深读的朋友,就知道国际深读在很多方面还是给读者奉献了难得精神食粮。而其中,我需要做的工作之一就是按照报纸的定位和风格选择有价值的东西奉献给特定受众。在这一点上,我认同潘老师稿子中的观点,所以选用,至于怎么编辑这就要根据报纸版面和内容而定。
    至于以上评论中提到的报纸抄袭网站博客什么的,大家的争议焦点就是报酬问题。很多人希望文章可以挣钱,所以焦点就在于署名不署名问题。虽然作为编辑我有失误,但是作为网络媒体和平面媒体,很大程度上是传播方式的区别,在表达观念和传播知识方面两者可以互为补充,不存以上各位讨论的那么“下三烂”。如果看到华尔街日报中文版的文章,再仔细比较潘老师的文章,我觉得其中很多部分后期经过加工后最大的不同在于潘老师提出越南到中国寻求经济援助,但是谁又能说清楚潘老师网站与华尔街日报的关系。这里不是强词夺理,而是想说明这个世界上很多东西要全面地看。
    本来平面媒体与专家们是可以合作的,如果彼此没提任没有开放的心态和胸怀,我觉得未来媒体可能发展为文人相轻,各自为政的情况。大不好!
    有朋友问我这次选了潘老师个稿子后悔么,我坚定地回答:我不后悔,我对得起我的读者。朋友又问:你以后还会再次选用潘老师的稿子么?我仍然坚定的回答:我会。
    我不想再多解释什么,不管有好事者要如何如何,我觉得我已经受到了一定的伤害,毕竟我不是一个骗子,不是一只老鼠,我和潘老师一样,是拥有平等权利的人。最后,祝所有看到文章的人端午节快乐。

  28. 潘大
    2008年6月7日11:57
    引用 | #28

    聂亮编辑:

    你既然亮明了身份,我就简要回复你一下。不过你不要装作普通访问者在这里留言,你连IP都不知道换一下,看来我说你智商低,那是没有错的。你今天就装了几次普通访问者,半夜三更两三点还在忙活留言,我上面说你“这个小人晚上肯定是睡不着觉的”,看来也是正确的。

    《时代信报》抄袭我的文章,这是没有任何疑问的。此外,这是蓄意抄袭,不是什么“失误”。我批评你,也是没有错的,你们《时代信报》最好的办法就是道歉,早道歉比晚道歉好。

    你说你认为“潘大”不像是人的名字,所以出现了“失误”,这是不正确的。你抄华尔街日报的那篇文章,作者是James Hookway,这也不像是人的名字?当然了,你要狡辩说他像宠物的名字,也没人能反驳的了你。

    你抄的我的内容,标的作者是“和讯网”,我2号就了解过了,和讯网并未抄袭本人的这篇文章。我建议你务必找出来“和讯网”6月1号及以前,哪里有过这篇文章,方能自圆其说。你署的那个“潘石达”的文章,是华尔街日报的内容,你也务必要讲清楚,哪个“潘石达”向你投过这个稿,造成了你的“失误”,才能自圆其说。

    我写的这篇谴责《时代信报》的文章,事前是考虑到过你们出现所谓“失误”的情况的,并已经作了相关工作排除掉这种可能性,然后才是公开谴责你们。有环环相扣的证据显示《时代信报》是蓄意抄袭,是恶意的扒稿,你要讲你是“失误”,这是难以自圆其说的。

    聂亮编辑,你说是有人打电话你才“被迫回应”的,这样骗人有啥意义?你至少在3天前就知道这个事情了,你天天都来看,惶恐的不得了。你天天都装做普通访客发留言,你说我给你删了,那是我懒得和你的这些马甲争论,知道吧。

    你连在天涯为自己辩护都不忘宣传一下自己,你这个马甲也太显眼了吧,呵呵。

    总而言之,聂亮编辑你的行为是恶意扒稿,不是“失误”,这个是可以确定的。我6月2号发文之前,就已经作了相关工作排除这是“失误”的可能性,我是在确认你们是恶意扒稿后才写文章谴责的。聂亮编辑你到现在还谎话连篇,你刚才用马甲发的评论,我等下就把截图发到天涯上去。

    聂亮编辑,你也不要装出一副很善良的样子,要祝大家“端午节快乐”,你用马甲的时候,面目是很狰狞的!你连IP都不知道换一下,你不但没有任何职业操守,而且脑子也非常愚笨的。

    你有可以在“关于本站”栏目找到本人的联系方式,并与本人协商道歉事宜,本人不想再在这里和你争论这些没用的事情,浪费本人宝贵的时间。

  29. 潘大
    2008年6月7日12:39
    引用 | #29

    这厮在天涯用马甲给自己抹粉,他说“如果我是那个编辑,我就要像潘老师一样……”,冒充普通网友的功夫很高的,这些评论也发在了我这里。不过我觉得他《时代信报》编辑用马甲发表的评论我不想保留,他们也不配来我这里发言,有兴趣的人可以去天涯看看本站网站后台评论管理系统的存照(这厮用马甲,都不知道换IP的)。

    天涯的帖子:http://cache.tianya.cn/publicforum/content/no06/1/82466.shtml

    我认为,《时代信报》是恶意扒稿,不是“工作失误”,有充分的证据证明《时代信报》存在主观恶意,这是毋庸置疑的。

    《时代信报》最好尽快以应有的方式向本人道歉,处理相关责任人,并深刻检讨自己的错误,才有可能获得读者的原谅。

  30. 读百本书
    2008年6月7日13:52
    引用 | #30

    我是很早就关注潘大的财经评论了,从他的第二个稿子开始。当初,潘大开了这个财经评论,似乎有人很欢呼很雀跃,言称一定要每篇要读。可见潘大其人在别处一定很有名。其文章中观点也很鲜明,每张表格都印有“潘大财经”的水印。我想,只要阅读过这地方的人,都应该看到潘大刻意保护不被扒稿的措施。

    对于有水平的文章,我们大力鼓掌,热烈欢迎。知识无界限。潘大无私,花时间来写这些文章,为我们这些素不相识的网友提供更多的财经知识和思考框架。不管我们同不同意文章的观点,或者认为其论述完全与否,我们都非常赞并感激潘大。

    潘大在每篇文章之后,都有“严禁转载”的字样。我想(个人不是做报社编辑的,不知道“道儿上的规距”,说错了别重拍,我脑壳薄。)其义不是绝对不可以转载,而是在转载之前一定要取得作者本人的同意,同时在转稿时,在文章下方表明其文出处。或者,因时间急而未能在转载前联系到作者,而你又有非发稿不可,那么,文章的下方一定要写明字样:“本文出处,潘大财经。发稿前未联系到作者,请作者看到时速与本报联系。”(再次声明,本人不懂“报业出版道儿上的规距”,依据常识论断)

    我想这不仅仅是稿费的问题,而是对作者的尊重。也就是说:这个观点是作者提出来的,而不是别人。对观点提出者的尊重,是人类进入语言文字时代的最基本的原则。

    那位编辑,如果你以前不知道道儿上的规距,我想怕是你没在学校太注重其他而忽略了这些。现在吸取教训,赶紧改正。人孰无过。而且,已经存在恶意的证据了。

  31. 当事者
    2008年6月7日13:57
    引用 | #31

    我已经无语了,我希望你去告我,随便你了。
    我选用和讯网转载的稿件都是经过本人编辑的,包括你的稿件都是经过我编辑的,请你自己比对文章。我不想跟你多说,等你起诉我好了。
    你为什么只保留对自己有利的意见,不一样的观点就给别人删除了。天涯那篇稿子随便你怎么想,我没有必要做什么,我睡得很安稳,你想借自己的媒体势力压死我这个小编辑请便。
    也许真如人们所言:再怎么精英都逃脱不了名利所累。

  32. 当事者
    2008年6月7日14:04
    引用 | #32

    对不起,当我接触稿子的时候我是第一次知道潘大,当时确实因为时间紧张没有来得及核实潘大这个人名的真实性,在此我对潘大本人表示深深的歉意。
    这次事件我付全责,与报社无关(哪怕报社开除我),请潘大老师以邮件的方式提出解决意见,在我自己能力范围内我一定解决。谢谢。

  33. 当事者
    2008年6月7日14:09
    引用 | #33

    作为一个血性的人,我确实无法面对别人的辱骂(因为家庭原因,出生26载迄今为止还没有人这样骂过我,当然我也从来说都不骂人),所以说了以上“等你告我”的气话,对不起,请原谅!
    至今我还是不能全面了解潘大其人,希望潘大老师在网站或者什么地方介绍一下自己。如果是这样的话,可以防止类似的马大哈事件再次出现。谢谢

  34. huyo
    2008年6月7日21:26
    引用 | #34

    做好被报社当替罪羊的准备吧….
    我想你的领导们不会有所吝惜的…不要说是迫于压力装无辜弱者…这是你应得的…谁让你剽窃在先的…
    要潘大做自我介绍…亏你想的出…26岁的你孤陋寡闻…小你5岁深表同情…重新来过吧…年轻总有机会…

  35. kimen
    2008年6月8日00:49
    引用 | #35

    潘大,我不知道你是好人还是坏人~!
    但小弟拜读过潘先生近期几篇文章,的确观点鲜明,还有启迪意义~!
    还想以后有时间再抽空拜读前面所有文章~!

    对于那个聂亮,偶无语,明明是抄袭,还说“奉献给读者难得的精神吃粮”,真是慷他人之慨呀~!

    假如《时代信报》认为那个聂亮的抄袭没问题的,我建议贵报不如花小钱请个会上网的中学生(没有歧视中学生之意思)做编辑算了~!

    还有一点,连IP都不会换的马甲,能够出于藏龙卧虎之地的概率比较少~!

    假如有人这样抄我的“汗水”,我比潘大骂得还精彩呢,哈哈哈~~~!!!

  36. kimen
    2008年6月8日01:01
    引用 | #36

    聂亮,真诚地公开道个歉,人生还是美好的~!

    不要搞到把自己逼上绝路了,从你的回复,可以看到你你开始急了,开始乱了,开始惶恐了~!

    公开道个歉,大不了扣上些奖金而已,不必死扛撑面子呀~,何苦呢? 做人要知耻近乎勇呀~!

  37. waacoo
    2008年6月8日14:25
    引用 | #37

    建议通过法律渠道解决

  38. 潘大
    2008年6月8日19:26
    引用 | #38

    聂亮编辑:

    你怎么还不道歉呢?你恶意扒我的稿,难道没有错吗?难道不应该道歉吗?

    你出于钱的原因扒我的稿,怎么能说我为名利所累呢?你干了下三滥的事情,怎么能怕别人曝光呢?

    你扮完医生扮护士,先是装作普通网友,后来又装无辜,你现在又装出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模样,你难道不觉得丢脸吗?

    你说到家庭,跟我讲出身、讲成分,我认为你受的家庭教育也不见得就有多好嘛。你偷我的文章去牟利,跟偷电视机、偷洗衣机拿去卖有啥区别?跟直接偷钱又有啥区别?还好你不是在财务的岗位上,否则你搞不好是要进局子的。

    你直到现在还不承认你是恶意扒稿,我看啊,你干的这种事情肯定多了,自己都不觉得奇怪了。

    我劝你,还是不要先跟我提要求,你老老实实把你的道歉声明写好再说。你不深刻检讨自己的话,会有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到你聂亮的丑恶嘴脸。

    我还认为,你是很有“血性”,就是手脚不大干净罢了,就凭你这种人品,就干不好报社编辑这份工作,知道吧?

  39. Coquille
    2008年6月8日22:47
    引用 | #39

    聂亮,请容我冒昧絮叨几句。首先做错了事情,唯一的出路就是真诚地反省,认错,并且带着诚心毕恭毕敬地道歉。我跟你同龄,所以我想,我能理解的东西你也肯定能理解。应该你自己也知道,这个事情是很容易解决的,只是解决的路子请不要走错方向,请不要自暴自弃,也不要耍无赖,那样只会让事情变得更糟。

    首先请你想清楚你自己到底是怎么想的,不要逃避,先问问自己你希望这件事情应该怎样被解决,而且怎样解决,才能让对自己,对别人造成的伤害最小,你肯定也学过经济学,撇开道德问题不谈,针对这个问题的成本和风险,你有能力分析,只是你可能还没有认认真真地去做这个工作。

    如果这是个既成的事实,那么充分的证据必然会被掌握在潘大手上,你是不可能期望他“没有掌握充分的证据”的,这条路走不通,因为他有这个能力去得到确凿证据。

    如果你自己也已经承认这个事实,那么一切转移、美化这个事实的企图都是徒劳,所以这一条路也请放弃。

    也请不要主动把自己当成弱者,不要企盼得到群众的可怜,因为群众会可怜一个无辜的人,但是不会可怜一个做错事又不真诚道歉的人,还有,可怜的人往往也被认为在某方面是可恨的,你应该明白。所以不要去提到自己的任何损失,因为你的损失是建立在自己一手做成的错误之上的,有义务承担这个损失的人只有你自己,不是其他任何人,更别指望是潘大。

    最后不要企图拖延时间争取不了了之,这是不可能的,因为潘大不可能给你这个机会,也有能力不给你这个机会。

    至于不要自暴自弃和不要耍无赖,就不说了,我想你不会的。是吧?请注意自己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因为一旦它们被潘大和群众接受,就是好的见证,反之,就是不好的证据,你觉得你需要哪一面?所以,我建议你,像开头提到的,不要去辩解,不要做多余无益的事情,静下心来,真诚地反省自己,然后带着诚心毕恭毕敬地,公开地书面地道歉。不管小错大错,只有真诚才能感动人,也只有真诚才能得到潘大的原谅,他并不是不能原谅你,而是不能接受你事后的表现。我们都很年轻,应该让这件事情作为以后处世的一个教训,而不是成为缠绕一辈子的阴影,你说呢?如果你不知道怎样去道歉,我再给你一些建议吧。

    首先是客观地一五一十地陈述事实,当时是怎么想的,怎样做的,过程是怎么样的,你只需要按照事实陈述,不要添加任何“我认为/我觉得/我不知道/我来不及”之类的观点和字眼。然后是分析错误原因,如果是自己的过错,就大大方方地承认,不要闪烁其词。最后是表达自己的歉意,道歉就是道歉,很简单,不要试图添加任何弱化或者美化道歉的观点和字眼,潘大有能力组织那样的文章,自然也不会没能力识别一些这样那样的字眼,明白我的意思吧。诚心地道歉,我相信潘大会原谅你,群众也会原谅并接受你,我也知道认错和道歉是一个让人难堪的事情,但是,请你相信,这是唯一的出路。

  40. feng
    2008年6月8日23:11
    引用 | #40

    我是这儿的常客,
    虽然对于潘大的观点不是都支持,
    但对于这样的事情,
    还是完全理解潘大。

    根本不是稿费的问题。
    媒体必须道歉,本来潘大要求的就是单位的道歉,这个一定要追下去。
    至于这个编辑个人,自己看着办吧。
    这个小dd的认识还是很浅显的。

    个人猜测(可能不妥),该人可能是一般学校中名列前茅的学子,自以为是,而且计算机知识没有掌握好。以为自己做了对的,其实全是错的,甚至做坏事都不会做。
    可恨、可怜~

  41. Kuma
    2008年6月9日01:29
    引用 | #41

    作为旁观者,平心静气的看完了事情的始末,做一点简单的归纳:

    1. 争论的焦点

    - 潘大认为《时代信报》编辑聂亮抄袭了潘大具有著作权的文章《越南经济面临空前危机》一文;

    - 聂亮认为其作为编辑,是行为是“按照报纸的定位和风格选择有价值的东西奉献给特定受众”,因此并没有构成抄袭;
    聂亮认为其“选用和讯网转载的稿件都是经过本人编辑的”,因此没有侵犯到潘大的著作权;
    聂亮认为“这次事件我付全责,与报社无关”,因此该著作权纠纷是自然人聂亮和潘大之间的纠纷,和法人《时代信报》无关;
    聂亮认为其“很难接受潘老师对我的辱骂”,因此潘大对于该事件的言辞构成了对自然人聂亮的人身权利的侵害。

    2. 几点思考

    - 潘大对其文章《越南经济面临空前危机》是否拥有著作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三条,潘大的文章为以文字形式创作的社会科学作品,发表于其博客《潘大财经》,因此潘大依法拥有著作权,为该文章的著作权人。

    - 聂亮将潘大的文章“经过编辑后”发表,是否属于抄袭?是否对潘大的著作权的侵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二条,“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其著作权由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因此,无论潘大的文章是否“经过编辑”,其依然对《时代信报》上发表的文章拥有著作权。由于该文章发表时显示其发表人为和讯网(www.hexun.com),因此存在以下几种情况:
    1)如果聂亮所编辑的文章确实出自和讯网,《时代信报》与和讯网之间确实存在发表该文章的相关协议,则聂亮对潘大不构成著作权侵权。此时,聂亮应举证其与和讯网关于该文章的相关协议,然后潘大据此协议追究和讯网的著作权侵权事宜;
    2)如果聂亮所编辑的文章并非出自和讯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九条,聂亮侵犯了潘大作为著作权人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发行权”。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七条,该行为属于“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作品”,将同时对潘大和和讯网构成侵权。

    - 如果和讯网与此事无关,那么自然人聂亮和法人《时代信报》将分别对此事将负何责任?
    1)由于聂亮是《时代信报》的编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六条,自然人聂亮编辑、撰写文章属于职业创作,享有著作权中的署名权,其它著作相关权利属于法人《时代信报》。《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三十四条指出:出版改编、翻译、注释、整理、汇编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应当取得改编、翻译、注释、整理、汇编作品的著作权人和原作品的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因此聂亮和《时代信报》分别侵犯了潘大作为著作权人的署名权及其它著作相关权利。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七条,该行为属于“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作品”,《时代信报》同时构成了对和讯网的侵权。

    - 如何确定赔偿金额?
    这部分本不想谈,既然聂亮认为“大家争议的焦点就是报酬问题”,就简单说一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当然,作为版权人的潘大有放弃赔偿的权利。否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八条,“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给予赔偿;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可以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不能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十万元以下的赔偿。”
    所以,作为侵权主体的聂亮和《时代信报》应当按照以下方式进行赔偿:
    1)将涉及侵权之杂志的发行数据(纸张介质与数字化作品的),乘以定价,得出实际金额,并按照字数进行换算,得出《时代信报》的非法所得数额;
    2)根据其广告收益,换算出非法所得;
    3)二者相加,去除印刷发行等成本,即为可申请的赔偿金额;
    4)除此之外,可以就此事对《时代信报》向国家版权局提起行政处罚。

  42. Kuma
    2008年6月9日01:37
    引用 | #42

    补充一点,对于“潘老师对其的辱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聂亮可以对潘大提起“名誉权侵权”的民事诉讼,如胜诉,有权要求潘大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43. feng
    2008年6月9日10:17
    引用 | #43

    和讯根本就没有这篇稿子

    可以上百度或者google搜,

    不过怀疑这个编辑不会使用搜索引擎(指高级功能)

  44. sk
    2008年6月9日11:04
    引用 | #44

    支持正义的一方!当然是楼主了。

  45. stephanieta
    2008年6月9日20:32
    引用 | #45

    理解LZ的心情…
    但作为一个旁观者…

    LZ的话我觉得稍显过头..
    诚然一份刊物的人员组成很大程度上能决定这份刊物的水准..
    但是有人的个别行为,没必要对整份刊物进行如此激烈的攻击…

    我是重庆人,知道这份报纸.我不知道它何时创刊,我看过刊号,一共才300多期,这份报纸一周出版⒌期,所以可以知道,这份报纸也才出版1年多,是一份非常新的报纸.

    当然,我的意思不是一份新的东西在没有那么成熟的情况下,就可以不按规矩做事,抄袭别人的作品.

    从我个人的感觉上讲,我看过这份报纸,很多方面还非常的不完善,但是他的定位是不错的.定位在各方面的深度思考,如果一开始就受到如此严厉而稍显偏激的责难,对它的发展影响是相当大的.

    潘老师何不以一种更加平和的心态去解决这件事呢?既然事主说了是他个人的问题,相信几方坐下来,好好商量解决的办法才是事情完结之道.

    潘老师应该维护自己的权益,在这里的激烈的言辞相信也是一时气愤之举.我想,这件事,至于是双方协商解决,抑或双方不得不对簿公堂,我想,都比进行名誉损坏要来得好得多.

    只是个人意见,还会继续关注.

  46. 衣食生活
    2008年6月9日22:39
    引用 | #46

    这个编辑的确是有问题,包括留言本身就存在逻辑错误,而且欲盖弥彰;他现在应该做的是认真面对现实情况,真诚的解决问题。

  47. kimen
    2008年6月10日00:12
    引用 | #47

    唉~,聂亮你死定了,连法学专业人士都给你上课了~!

    都是互连网惹的祸,呵呵~!其实交了网费不等于交了版权费,就算你愿意出费用,人家也未必愿意卖版权~!

    你错在先,岂可狡辩呢~!

    或者这样理解吧,上得山多终遇虎呀~,东窗事发是必然的~!

    唯一可做的就是道歉,道歉,还是道歉~!

  48. 潘大
    2008年6月10日00:33
    引用 | #48

    TO stephanieta:

    通过查阅Apache的log,我了解到您是在Google搜索“时代信报”这个词到达本页面的,您并不是本站的老访客,这是您第一次访问本站。我认为,您可能是《时代信报》的忠实读者。

    我个人不清楚“时代信报”这个关键词怎么就排到Google搜索引擎的首页了。不过可以肯定的是,未来像您这样的《时代信报》的忠实读者会更多的访问这个页面。因此,我准备回答一下您这个群体具有代表性的问题。

    您谈到“名誉损害”,我个人认为这是不正确的。我的陈述都是基于一定的事实和理由,《时代信报》的品牌价值如果因此受损,那么只能是因为它做了社会不能接受的事情,而不是因为我把这个事实讲了出来。

    相反,本人的名誉受到了潜在的损害。因为如果我没有发现该报抄袭,则阅读过该报的读者可能认为我是在抄袭该报。该报的行为,对本人造成了名誉损害,而且浪费了本人的精力,这是有必要谴责的。您所谈的不谴责,那是不可能的,也是有失公允的。

    我还认为,您讲的“既然事主说了是他个人的问题”,这是不正确的。这个事情的性质,不取决于他认为是什么,而取决于事实上是什么。这个行为很明显的,是职务行为,这没有争议。

    此外,您的整篇发言,没有批评《时代信报》做出的任何不妥行为以及造成的任何恶劣后果,反而批评本人这样“过头”、那样又是“责难”,这显失公允。

    您认为《时代信报》如果出现发展困难,是因为受到了“如此严厉而稍显偏激的责难”。我不清楚您认不认为这可能是因为它本身就不配获得好的发展,或者是因为它做了什么不符合科学发展规律的事情。

    您来自于重庆,又是第一次访问本站。截至目前,本文所有负面评论100%都是来自重庆的IP。我推测您是《时代信报》的忠实读者,只是一种善意的推测,谁也不知道您的真实身份。但是我希望您不要和STFU一样,与《时代信报》具有某种直接或间接的关联关系,希望这仅仅是我的多虑。

  49. feng
    2008年6月10日10:25
    引用 | #49

    本事件的另一个侧面,反映了现今的大学毕业生计算机操作水平底下。这也是我一直遇到的问题,明明是晚10年毕业的,可是计算机确用不好。很多小同志,word不会用,很多功能还要问大10岁的。

    我们念书的时候,计算机可是从无到有的,可能得到的太容易,反倒不知道如何学习了。

    还有就是可恶的计算机等级考试。

    职业道德层面上的就不必多说了,如果这个小dd在cctv,可能会显得更牛。大环境确实不好。计算机的问题确实值得深思~

    潘大做事情,虽然不是都惹人喜欢,但认真的程度需要我们学习。这件事情碰上潘大,也算这个媒体倒霉。尽快道歉吧~

  50. 绿色酒瓶
    2008年6月10日16:41
    引用 | #50

    居然看到潘大在骂人,诧异!看了内容,义愤填膺!
    国人似乎觉得“版权”这个次是假的,因而从来不会尊重任何人的这个权利。
    是时候治治他们了!
    潘大,永远支持你!
    另,潘大,看到你说粗话还有点不习惯,要不今后常说,要不,您今后就用不带脏字眼的话批驳这些人吧。

  51. kimen
    2008年6月11日01:36
    引用 | #51

    哈哈~,好事者的我又来了~!

    感觉stephanieta同志比《时代信报》的老总还了解《时代信报》,并且爱护有嘉。这样的读者不可多得呀~!

    上次潘sir教育了聂量一番“用马甲直接点击收藏链接到这页面”,这趟他的重庆友人学乖了,接受了潘sir的教育用google搜索链接到这,呵呵,有进步了~!

    而且感觉stephanieta老兄比聂亮功架稍深,文章三要素(时间、地点、人物)都齐了,起码不用搬“血性”出来了,good~!

    建议下次重庆友人造访此页面时,使用代理服务器~,我就不相信潘sir他老还能看到你的IP~!哼~!

    由此综合判断此重庆友人可能是(单项选择):
    A.《时代信报》责任编辑冯飞;
    B.《时代信报》总编辑牟丰京;
    C.《时代信报》执行总编江波;

    PS:我觉得《时代文摘》这名字比《时代信报》的来得悦耳~!

  52. stephanieta
    2008年6月12日17:21
    引用 | #52

    呵呵,谢谢潘老师的回复。
    首先还是说我与时代信报没有任何关系,甚至与重庆日报报业集团都没有任何关系。所以这点上不存在为《时代信报》说话的问题。

    关于潘老师的回复,我只是想提一下潘老师对于我回复的误解:
    “您的整篇发言没有批评《时代信报》做出的任何不妥行为和造成的任何恶劣后果”
    我没有提《时代信报》的错误行为是因为我认为它确实是做错了,并且造成非常恶劣的影响,这是不容怀疑的事实,我并不怀疑这个客观的事实,所以并没有在我的回复中提到。因为对于潘老师指出的这个事实我是默许赞同的。
    我提出的观点仅仅是觉得潘老师在这里作出强烈的发应有一点点不妥,对于该编辑的诡辩,不应该浪费潘老师过多的时间。他的确侵权了,潘老师应该立即通过法律的途径去解决。

    我说不上《时代信报》的忠实读者,因为迄今为止我只买过一期08年5月9日的报纸,那天搜索也是突然想到那期报纸上有一篇关于“网络送餐”的文章,想找来给正在朝这方面创业的朋友一点参考,所以搜出来给朋友发网址过去,才不小心到了这里。觉得自己对这件事的处理结果比较感兴趣,所以把页面加到了收藏夹。

    所以,请潘老师放心,我只是一个偶然的路过者,并发表一些我个人认为比较中立的看法而已,想到会引起潘老师的误解,我作为一个旁观者我相信很难体会自己的作品被盗用的的心情,所以对潘老师的反映没有办法完全理解,也耽误了您的时间对我进行回复,我很抱歉。不过同时也认识了潘老师非常优秀的文章,我会常关注的。

  53. kimen
    2008年6月15日14:20
    引用 | #53

    看来stephanieta先生,生活比较悠闲,要常上来打发时间~!

  54. 清水
    2008年6月19日10:38
    引用 | #54

    严厉谴责这一张狂放肆抄袭行为,特别是其员工低素质的谩骂和无理取闹.
    建议潘大联系当地的法律机构,通过法律手段解决问题.

  55. 光光
    2008年6月19日10:58
    引用 | #55

    潘大和他们多说无益,难道不耽误你的时间吗?

  56. 潘大
    2008年6月19日17:07
    引用 | #56

    确实是很耽误本人的时间的。不过这个事情,即使耽误时间,也仍然要处理。否则就一定会有第二次、第三次乃至更多,到时候会更耽误本人的时间。这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规律。

    出现这种事情,是早就在本人意料之内的,本人的态度和行动也将是鲜明的。

    中国媒体的圈子并不大,处理好了这个事情,类似事情就不会出现第二次。长期来看,是节约本人时间的。

    感谢光光朋友的关心。

  57. 火火
    2008年7月29日21:20
    引用 | #57

    勇者知耻,选择积极的态度来处理这件事对个人和刊物的成长都是大有好处的。

  58. 看客
    2008年8月24日10:36
    引用 | #58

    2个多月了·· 后续?
    如果不了了之,潘大前面占据的优势就会变成劣势,更谈不上节约成本了·· 依中国的法律环境,不了了之很正常,“正常”得让很多人麻木和肆无忌惮。

    ps 潘大这么认真,报下来路:海内热文(鲜果)-分享
    巴菲特可能将投资中信银行-本文。

    PSPS 中信银行大小非太多,中短期可能不是很好的选择。

  59. 匿名人士
    2008年8月27日15:56
    引用 | #59

    哇,居然有人剿袭潘大的观点啊,果然是傻逼

  60. 愤愤不平
    2008年9月21日19:24
    引用 | #60

    一口气看完这页面的文章和留言,本人觉得的维权行为是正当的,是天经地义的。相反,
    盗窃者还辩解连篇,说是“误会”,但就是不去解决问题,可见该人常识低下,不知好歹。建议潘大联系当地的法律机构,通过法律手段解决问题.

    严厉谴责这样放肆抄袭的偷盗行为!!!

    为维护正义,支持潘大!

  61. chailie
    2008年12月5日09:22
    引用 | #61

    我也是一口气看完这里评论,可惜还没有看到结果?
    期待潘老师维权成功,以儆效尤!

  62. hwksoft
    2009年2月9日11:41
    引用 | #62

    最近连续关注潘大的这个财经专题网站,看了不少潘大的作品,现在的这篇文章一口气看完,我非常理解潘大作品被偷窃的一种忿愤心情,也很感觉偷盗者的无耻嘴脸.我在这里发言的目的:以我本人的多年的经历,我感觉这位小编辑一辈子也就这点作为了,除非他哪天为自己年轻冲动的言语和行为感到深深的自责和愧疚.否则这个网站是他一辈子的耻辱而被永远的印记在这里了. 至于潘大,我感觉事情也就这样了.追究法律责任,现在中国的制度很不完善,这方面还有很长的路要走.那个偷窃的人,金钱的惩罚远不及同仁和业界的鄙视来的深刻.还是给我们奉献更多精彩的评论和文章.才是我辈读者之福。 非常感谢潘大。

  63. 没有羊的狼
    2009年3月20日11:29
    引用 | #63

    看过之后,对作者有了多一点的认识

  64. 离鸣
    2009年6月1日10:35
    引用 | #64

    唉世风日下,小偷这么嚣张!还好还有潘大这样,对于版权非常认真的作者在,对于潘大痛打落水狗的行为百分百支持。